【沈阳】市医保局召开2023年基金监管工作会议
3月7日下午,沈阳市医保局组织召开2023年基金监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去年基金监管工作,通过全省全市数据横向对比,指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同时深刻分析目前基金监管工作面临形势并对2023年工作作出安排。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佶主持会议,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沈阳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工作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全面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即保运转又保安全,出色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追回医保基金1.44亿元,继2021年度后基金监管综合排名蝉联全省第一名,沈阳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相继作出肯定性批示,对基金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更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市医保局将继续压实监管责任,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推进数据赋能,巩固好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医保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从全国形势、全省趋势、全市形势等多角度出发,转换监管重点,延伸监管范围,统筹做好基金监管工作。要全面厘清短板不足,集中力量突破攻坚,从国家、省、市层面对数据进行横向对比分析,主动寻标对标,找问题补短板,在基金监管工作上实现新的突破。要不断增强内生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队伍,要常破“心中贼”,勇于“涉险滩”,啃掉“硬骨头”;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持续巩固“不敢骗”的高压态势,树立好监管队伍专业、权威和清廉的良好形象。
会议强调,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文件精神出发,紧紧围绕“一示范三行动”工作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以“数据赋能年”为主题,严厉打击医保基金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要改革完善基金监管体制,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压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强行政经办协同发挥监管作用;要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建立监督检查常态机制,以科技赋能,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要建立医保基金绩效评价体系,探索数据应用贯穿医保基金监管全过程,使监管更加合规有效,提高监管效能;要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新机制,完善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营造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会上,和平、沈河、于洪、辽中分局以及市医保中心从做好全覆盖检查、专项检查、智能审核等角度总结了2022年监管工作经验,汇报了工作成绩,分享了工作亮点。
沈阳市医保局主要领导、基金监管工作主管领导出席会议。市医保局行政执法人员、市医保中心稽核人员及市局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