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 “容缺办+承诺制” 让异地就医更方便
“以前办理异地就医可能因为缺少个别材料要来回跑腿把材料补齐,现在不用了,鞍山的异地就医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近日,身在天津的鞍山参保人高女士在体验到“容缺办+承诺制”带来的便利后发出这样的感慨。26日,市医保中心获悉,鞍山市医保异地就医执行的“容缺办+承诺制”已惠及34名参保人,参保人异地就医满意度不断提升。
在天津给儿子带小孩的鞍山参保人高女士身体不适,亟需办理天津市的异地安置备案,但提交的申请材料有个别不齐全,这在以前只能按“临时外出就医”类别进行备案。考虑到高女士实际情况,根据《鞍山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规定的通知》,鞍山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服务部工作人员启动“容缺办+承诺制”方式,开通“绿色通道”,经申请人提交天津的居住证受理回执并作出书面的限期补充承诺后,工作人员在短短几分钟时间就完成了对高女士的天津长期异地安置备案申请的审批。备案后的高女士在天津住院总费用4.4万元,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保统筹基金支付2.8万元,比按临时外出就医类别住院结算整整高出1.4万元,大大减轻了她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容缺办理”指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受理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先行颁发审批结果,再按申请人承诺时限收取补齐补正材料的业务办理方式,是一项优化办事流程的有效机制。但是“容缺”过程中也存在极大的风险,如果受理容缺事项后,申请人没有补齐补正资料,必然会造成审批不规范的问题。为了降低容缺受理的风险,鞍山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服务部进一步完善异地安置备案“容缺办理”机制,将审批材料逐一梳理对标,厘清事项的主要材料和次要材料,在主要材料具备、次要材料欠缺的情况下,在“容缺办”的基础上加上“承诺制”。只要申请人提交了异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申领回执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6个月内递交所缺材料,工作人员即可即时为申请人完成时限6个月的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同时为了防止出错,制作了“容缺受理事项台账”,申请人在规定期限补正补齐材料后,施行“销号”;未按照约定时限补充材料的,即时取消备案,并将其列为医保失信人员,12个月不得通过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鞍山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服务部工作人员介绍,“容缺办+承诺制”有效减少了参保人“折返跑”的次数及经济负担,使参保人真实感受到医保惠民政策的获得感、幸福感,而且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破解了“材料不齐不能受理”的审批难题,有效提升了医保政务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