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多措并举保障门诊慢特病新政策落地
为做好鞍山市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工作,保障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待遇,近日,鞍山市门诊特慢病认定工作拉开帷幕,至此门诊特慢病申报工作改为每月一次开展。
此次门诊特慢病申报工作的调整是鞍山市深入落实《关于规范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的通知》(辽医保发〔2022〕17号)及《进一步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鞍医保发〔2022〕19号)精神的重要举措。自去年10月以来,鞍山市医保局积极筹划协调,细化制定了《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障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鞍医保发〔2022〕20号);完善“简易认定病种”和“ 体检病种”的范围;构建了专业的慢病鉴定专家团队;积极与东软公司沟通调整软件系统,配合东软公司进行新程序测试;组织第三方经办机构针对新政研发申报系统方便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申报;举办了各级经办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新政策、新程序的培训。
经过紧锣密鼓的工作,鞍山市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认定标准、保障范围、待遇标准和经办流程进一步规范。新政策落地后,提高了参保群众的待遇保障水平,提升了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