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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市异地就医经办指南

        来源:

        日期:2021年10月27日

        【字体:

         

             

          一、服务渠道 

          1.AAP 服务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2.微信小程序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我的医保” 

          3.网上服务大厅暂无 

          4.咨询电话及工作时间 

          朝阳市医保中心(市直职工):0421-2638918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7:00 

          5. 县(区)级异地就医服务电话 

          双塔分中心(市直居民、双塔职工、居民):0421-2637084 

          龙城分中心(龙城职工、居民):0421-3810850 

          北票市医保中心:0421-5581092 

          喀左县医保中心:0421-4826278 

          建平县医保中心:0421-7835301 

          朝阳县医保中心:0421-8996158 

          凌源市医保中心:0421-6822086 

          北票矿区社保:0421-5815837 

          二、备案类别、人员范围、备案方式、备案材料及待遇结算 

          1.备案类别及人员范围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当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①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定居,有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或已取得当地居住证。 

          ②未成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监护人外出务工,随监护人长期异地居住且无法在当地参保,监护人在当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已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需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①确因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需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②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外出务工或就业创业时,未能在当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取得当地居住证。 

          (4)异地转诊转院人员。确因我市医疗技术水平或诊疗设备等原因不能确诊或确诊不能治疗的疾病,需转往市域外就医的。 

          (5)临时外出人员。临时外出期间因病需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人员,或不符合转诊转院标准但有转外就医意愿的。 

          (6)异地急危重病抢救人员。在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急危重病抢救的。 

          2.备案流程: 

          异地就医前,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1)长期异地人员备案途径: 

          ①参保地医保中心窗口,需提供要件;②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我的医保”;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远程备案按操作指南要求提供要件。 

          办理长期异地备案后6个月内不能取消。 

          (2)转诊转院人员备案途径: 

          ①由具有转诊转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将要件上传至微信群,经办人员直接办理。 

          ②符合《朝阳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病种目录》内177种疾病的参保患者,凭确诊病历等相关材料,既可在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转诊转院备案,也可不经就医由具备转诊转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备案。具体病种可查询朝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3)临时外出人员备案途径: 

          ①参保地医保中心窗口由他人代办,需提供要件及代办人身份证。 

          ②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我的医保”。 

          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远程备案按操作指南要求提供要件。 

          3.备案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下同)、户口本首页、常住人口登记页。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材料: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居住证。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材料:身份证、异地工作单位证明或异地工作合同。 

          (4)转诊转院人员。备案材料:朝阳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核表、身份证。 

          (5)临时外出人员。备案材料:异地医院出院前提供入院通知单或门诊检查单,身份证。 

          异地就医人员经过备案后可以在就医地享受门诊和住院费用的 “一站式”联网直接结算服务。就医的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在这些医药机构就医可以实现联网直接结算。就医的异地医药机构不是当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不予核销。 

          三、高值药品、门诊特慢病待遇政策 

          (1)高值药品:凡经高值药品责任医师评估取得用药资格的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购药使用药品,先行自付比例为30%,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城镇职工80%,城乡居民70%。 

          (2)门诊特慢病: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长期异地居住(市域外)的门诊大病、慢性病患者,凭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的异地就医手续,可在其居住地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无特殊原因一个年度内不允许调换。 

          四、自费医疗费人工审核报销流程 

          不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可自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 

          (1)住院费用手工报销要件: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正面复印件2份、加盖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印章的收据、清单、病历。 

          (2)门诊费用手工报销要件: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正面复印件2份、加盖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印章的收据、清单,高值药报销还需提供高值药审批表和加盖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印章的处方底方。 

          五、异地门诊及药店就医购药政策 

          (1)异地就医可以结算的费用:个人账户刷卡、门诊统筹、门诊特慢病、门诊高值药、院前急救。 

          (2)省内跨市联网结算的费用:个人账户刷卡、门诊统筹、门诊高值药、院前急救。 

          (3)境内跨省联网结算的费用:个人账户刷卡、门诊统筹 

          六、社保卡(医保卡)使用 

          1.社保卡(医保卡)办理激活网点进入“辽宁社保”微信小程序即可查询。 

          2.社保卡(医保卡)启用方式在金融机构取得社保卡后,持身份证及社保卡到参保地信息中心激活后方可使用。 

          3.服务电话朝阳市信息中心:0421-2631918 

          双塔区信息中心:0421-2850820 

          龙城区信息中心:0421-3721033 

          北票市信息中心:0421-5353476 

          喀左县信息中心:0421-4832301 

          建平县信息中心:0421-7820975 

          朝阳县信息中心:0421-8996225 

          凌源市信息中心:0421-6822682 

          七、医保电子凭证启用方式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进入后点击“医保电子凭证”,按提示进行激活启用。 

          八、联网报错处理机制 

          朝阳市联网报错处理机制为“首问负责制”,即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都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八、各地筹资标 

          2021年城乡居民每人缴费标准为290元。